2019/09/11
1.詐欺所得三九百七十二萬2113元,扣押1745萬將依照比例等定案後發還,五名被告將剩餘比例五等份償還。 2.綠界那邊有4771筆匯款資料,已經移送之匯款資料有1261筆,仍有銀行資料尚未繳出,從上次開庭到現在又移送了143筆,在超商繳款的除非受害人舉證報案,否則無法追查,網路銀行匯款也無法追查。 3.下次開庭11月22日兩點將做調解筆錄,請大家能來盡量來,不能來的請找人代理前往。 2019/06/26 1.查到一筆由向志仁帳號轉入綠界的葉正岡帳號一百萬,因此可還成數由原來的42.9%上修為43.94%。 2.法官建議成立EV自救委員會網站,以便受害者查詢。(2019/09/23已成立,請法官參閱) 3.本案受害人數有七八百人之多, 然而報案提附帶民事訴訟的不到一百人,法官希望盡量提高人數。 4. 現在進度卡在中國信託,要查匯款資料必須銀行提供資料,可是中信銀只有兩個人應付全國所有關於司法調查的查詢,目前本案還有六百多筆在查,以致進度緩慢。 5.下次開庭9月11日下午兩點。 2019/04/24 本案受害人一千多人,目前警方查到近一千人受害,還在陸陸續續收集中,詐騙金額高達四千多萬,綠界扣押到1745萬,法官建議以整合的方式處理,就是綠界的錢等刑事訴訟三審定讞才能發還至少四成一,其餘的由五名被告平均攤還,以和解做成協調筆錄請求全額償還,協調筆錄效果等同判決書,也就是如果沒有還錢可以要求假扣押!比較有爭議的點在為什麼扣押的錢只還四成一,這部分檢查官表示法律在扣押犯罪所得的發還並沒有清楚的規定,現在提告人有一百多人,也不知道最後有多少人會提告,而且是不是有人會不依循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提告也不確定,如果扣押的錢發還光了,突然有人提告說他的錢沒有清償,那是簽結的檢察官要負責,可是扣除發還的款剩下的錢怎麼處理呢?很可能就被國家收了!如果要簽協調筆錄的時候就需要本人到庭,不過那不會是最近的事,這案子快則兩三年,慢則四五年,不要指望這個錢很快會回來! 2019/03/06 法庭協調被告人關於民事賠償的部分: 1.他們盡量先將十萬元以下的金額的五成九賠償,四成一是被扣押的金額要等法院判決確定才會下來,他們也都盡量配合,如果實在不行就分期付款。 2,法院覺得盡量用代理人,就是簽民事和刑事授權書還有提供銀行帳號影本,免得太多人舟車牢頓。 3.現在到場和授權代理的人加起來不到實際受害人的一成,法庭希望盡量多一些被害人報案和提附帶民事訴訟。 五名被告據了解是人頭,真正主嫌未抓到,如果是以幣托匯款的基本上是沒辦法追到錢的,因為轉成數位貨幣就無法追蹤! 2019/01/30 協調被告人和提告人之間是否願意和解,有四千多人受害,只有三十幾個人到庭,包括代理的,法官覺得代表性不夠,要求更多受害人出庭,目前扣押的款項一千多萬平均每人可以拿到四成多一點,可是很多人沒有報案提告,法院下次開三月六日再度開庭,沒有報案的還可以去報案,有三聯單就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如果小額的可以提供自己的帳號進行退款,退款即可撤告,所以小額的朋友反而可以快速拿到錢走人。扣押的錢要等整個刑事訴訟一二三審走完,判決確定才輪到民事部分最快也要兩三年,五名被告也都是窮光蛋,刑警說不要浪費力氣,四成多有拿回來就好了!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維護,不要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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